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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2武进区城东小学体育奖励条例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1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潘建华      来源:本站原创

 

武进区城东小学体育奖励条例 
指导思想:为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素养,增强学生的竞技能力,进一步激发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经研究,特颁布体育奖励条例如下: 
一、运动会形式 
1、运动会每学期举行一次,第一学期(下半年秋季)由各学校自己组织开展以班级为单位形式的学校运动会。班主任组织选拔,全体学生参与,以提高全体学生的参与意识,同时选拔出好苗子,充实校运动队。 
2、第二学期(上半年春季)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的片级运动会。参加比赛1-5年级学生。参加人数各年级按班级数算,有一个班就出一男一女。旨在提高运动成绩,选拔尖子参加全区运动会。 
3、冬季三项比赛。(跳绳、踢毽、长跑) 
参加人数:跳绳、踢毽三男三女;长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运动会开设的项目 
1、一、二年级:60米、100米、200米、立定跳远、垒球。 
2、三至五年级:60米、100米、200米、400米、跳远、垒球、跳高、铅球。 
3、长跑(一、二年级:男子800米、女子600米;三至六年级: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 
三、奖励办法 
为了提高运动员、班主任、教练员的积极性,学校决定加大奖励的力度。奖励办法如下: 
(一)田径运动会 
1、校级团体:第一名奖100元。(班主任得)
2集团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300、200、100元。 
分数奖:运动员每得一分,教练奖1元,运动员奖2元。 
3、区级团体: 
进入前5名奖1500元,每上升一名奖200元。 
进入前10名奖800元,每上升一名奖100元。 
低于15名,每下降一名罚50元。连续两年低于15名,共扣除教练组2000元。
分数奖:运动员每得一分,教练奖15元,运动员奖10元。 
(二)单项比赛(跳绳、踢毽、长跑、拔河、穿跳) 
1、校级团体:第一名奖30元。(班主任得)
2集团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100、80、50元。 
3、区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300、200、150元,四至八名奖120、100、80、60、50元。
4、市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500、300、200元,四至六名奖100元。
5、省级团体:一、二、三名分别奖800、500、300元,四至六名奖200元.
6集团比赛,运动员一、二、三名分别奖20、15、10元。区级比赛运动员一、二、三名分别奖100、80、50元。四至六名奖30元。市级一、二、三名分别奖150、100、80元。四至六名奖50元。省级一、二、三名分别奖200、150、100元,四至六名奖80元。
)运动员输送奖 
能够代表武进区参加市一级比赛,教练员奖200元。 如运动员不在本校训练,教练员不得奖。
(四)门球
1、全国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2000、1500元,四至八名奖1000、800、600、500、300元。
2、省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0、1500、1000元,四至六名奖800、600、500元。
3、区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0、8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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