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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城东小学领导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5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唐文亚      来源:原创


城东小学领导干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

  为优化学校内部管理,促使学校管理日臻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形成职位、责任与绩效对应统一的管理格局,有效地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确保政令畅通,一以贯之,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高效地运行,求得学校管理的最优效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追究制度。

  二、管理体系

  学校管理体系分为两个层面,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为管理决策层,书记、校长为主要决策者;课程中心、学生中心、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管理实施层。

  三、管理职责

  1、以书记、校长为代表的学校决策层,必须立足教育改革的新形势,站在教育发展的制高点,殚精竭虑地谋求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根据学校实际,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激发内部活力,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内部环境。

  2、学校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学校决策层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理解学校决议之精神,及时指导、督促教职工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确保决议的贯彻实施,避免出现偏差。

  3、领导成员要率先垂范,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坚持做好各自的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同时要走在群众前头,提出关系学校全局的前瞻性的见解或建议。

  4、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群众智慧;事关学校发展大计的重大事项和难点、热点问题,经校务会研究,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形成决议,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失误。

  四、责任追究实施

  1、属于决策者主观因素导致决策失误,给学校全局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教代会有权向决策层主要领导提出质询,并可通过正当、合法程序,请求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查实予以追究。

  2、在实施学校决议过程中,管理者用人失当、指导失误、督查不力等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绩效平平者,书记、校长追究决策层副职的领导责任,决策层副职追究实施层领导的管理责任,实施层领导再对该岗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对各种事故的责任追究,视其主客观原因和后果,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对较大事故的责任追究,须经校务会研究,并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由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及规定实施。

城东小学领导干部工作及考核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认真联系实际学习理论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不谋私利,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学校领导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既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团结一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商量办事。

  四、学校领导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既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又要保证符合党的政策,体现大多数教职工的意志,有利于学校的进步和发展。

  五、学校领导要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办事公道,关心同志,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六、学校领导要踏实肯干,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做出成绩,树立榜样。

  七、对学校领导成员的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接受市教育局的“届中、届满个人绩效考核,通过公开述职、教师民主测评,不断提高成员的个人素质和班子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八、对履职不好、评议较差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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