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为民的"海青天”
发布时间:2019-04-2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谭萧萧

廉政为民的"海青天”

海瑞(15141587),字汝贤,自号刚峰,琼山(海口)人,明代著名政治家。其一生经历了明朝四代皇帝,为官清正廉洁,不畏权贵,一心为民,享有“海青天”之誉。

1一生清贫,两袖清风

海瑞的为官之道,在于“清、慎、勤”。他担任过巡抚,却坚持最高的廉洁标准,从不接受俸禄以外之财,死后也没有任何值钱的遗物,所剩的钱连料理后事都不够。海瑞的清廉,甚至达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1572年(万历元年),张居正主持国政,他非常不喜欢海瑞,便命令巡按御史去海瑞家中视察。御史到后,见房屋居舍冷清简陋,“时不能温突”,叹息而去。海瑞去死后,佥都御史王用汲去主持丧事,看见海瑞住处用葛布筑成的帷帐和破烂的竹器,有些是贫寒的文人也不愿使用的,因而禁不住哭起来,凑钱为海瑞办理丧事。

2厉行节约,勤俭为官

海瑞就任应天巡抚之后,立即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他在淳安做县令的时候,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菜自给,平日穿布衣,吃粗粮。在庆贺老母亲生日那天,才买上两斤肉,以至于当时都轰动了,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里,竟讽刺说:“听说海知县给母亲过生日,买了二斤肉!”。都御史鄢懋卿巡查路过淳安县,酒饭供应的十分简陋,海瑞高声宣言县衙狭小不能容纳众多的车马。鄢懋卿十分气愤,然而他早就听说过海瑞的名字,只得收敛威风而离开。

3关心百姓,执政为民

海瑞非常关心百姓的疾苦,他认为:“安否关宗社,利害在生民”,安民是治国之本。海瑞执政期间,他一方面制定各种规定,严禁下属盘剥百姓,另一方面坚决打击乡官权贵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也因此得罪了不少权贵,遭人弹劾。他任知县时,推行改革,清丈田亩,裁减冗官,减轻人民负担,安定社会秩序。任淳安知县时,“度田定税”,解决“有田者无税,无田者”“苦乐不均,民穷为甚”的现象,以使“赋役均平,民得安生”。他任兴国知县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全力摧毁豪强势力,夺回百姓土地,安抚穷困百姓,因此深得百姓的爱戴。称为他为“海青天”。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和当时的国情,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因为当时农民间是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的,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海瑞所批准的赎还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理下,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想贷方还款,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4刚正不阿,不畏强权

海瑞不仅廉政为民,而且还不畏强权,刚正不阿。海瑞任淳安县令,国公张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权势,贪赃枉法,百姓怨恨。海瑞劝农归来,张志伯的亲信差官张彪来至县衙,强索赊银万两,海瑞拒绝,反将张彪棍责逐出。张志伯闻报大怒,至淳安向海责问,海瑞反据理向张算帐,指斥其贪赃枉法,张志伯大窘,临行索要纤夫四百名再作刁难。海瑞因农忙,不愿扰害百姓,就亲自率领衙役背纤,张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愤,狼狈而去。

隆庆三年(1570年)夏,海瑞升调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外放应天巡抚。辖区包括应天、苏州、常州、镇江、松江、徽州、天平、宁国、安庆、池州十府及广德州,多为江南富庶的鱼米之乡。属吏害怕海瑞的威严,贪官污吏很多自动辞职。有显赫的权贵把门漆成红色的,听说海瑞来了,都改漆成黑色的。宦官在江南监督织造,见海瑞来了,就减少车马随从。

海瑞的政治措施及清廉作风深得百姓的拥护和爱戴。他死后,从江上归葬时,南京的市民生意都不做了,纷纷去为他送行,长江沿岸挤满了穿戴白衣帽的百姓,人们失声痛哭,把酒捋江,延绵一百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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