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工会考评总结表彰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我校工会工作的新局面,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事业心。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乐于助人和甘于奉献的精神,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较强。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需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再由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
2.工会积极分子名额按照各工会小组人数10%(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由工会小组民主评议、推荐并上报工会审核确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充分重视总结评比活动,加强领导,按照要求做好具体安排。
2.评选工作要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各工会小组要以书面形式,对近两年的工会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回顾总结,内容充实具体。
四、奖励办法
工会积极分子发放证书及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