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驿站”管理制度
1、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预约时间内按时到岗,负责打扫室内外卫生,提前做好迎接来访者的准备工作。
2、心理辅导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心理辅导老师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及时做好记录。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4、心理辅导老师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5、心理辅导老师要遵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尊重师生人格,保护师生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师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6、心理辅导老师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如果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甚至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7、心理辅导老师要在一定时期内,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辅导老师要爱护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9、心理信箱要按时打开,咨询信件要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10、心理咨询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