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各位老师:
2017年是第三十三个教师节,为激励城东小教全体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城小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宣传我校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校行政决定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在我校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现将推荐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此次推荐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范围是:
1、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部门的管理人员。评选倾向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2、评选人员包括校内在编在案和编外聘用教师(必须在岗),2017年9月入职的新教师除外。
●推荐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是:
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星级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③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支教等方面成绩显著;
④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推广价值;
⑤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评选表彰名额和名称
本次推荐名额为各办公室各2人,领导班子成员2人,共计8人。
三、评选办法
1、各办公室在推荐评选表彰人选时,应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全体教师作广泛宣传,经过民主推荐,逐级申报,保证受奖人选的质量。
2、各办公室负责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校行政根据事迹进行筛选、审核、批准。
3、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教师必须审批表、5分钟教育故事宣讲、一篇初页或美篇宣传,可以由本人完成,也可以由办公室负责。
4、上报材料时间:9月5日前完成推荐上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逾期作自动放弃。
武进区城东小学
2017年8月28日
武进区城东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 行政 职务 | 工作 时间 | 职称 | ||||||
工作 单位 | 联系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单位 意见 | 主管 部门 意见 | ||||||||
审批 意见 | |||||||||
武进区城东小学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