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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唐文亚
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
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机关各科室: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将接踵而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廉洁从教、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严格履行“两个责任”
各校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执行到位。要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升教育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不“开口子”、不“留空子”,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压实纪律红线
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牢记身份,严守底线,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贯彻执行落实“六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公车私用和党员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和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要求。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切实落实廉洁从教“六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校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及时召开会议,抓紧部署,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纪依规,快查快办。要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坚决防反弹、防变异、防松懈;要坚决摒弃观望心态,打消侥幸心理,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要坚决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学校,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教育纪工委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或专项督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专项督查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举报监督电话:0519-86318253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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