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教育系统腐败案件的发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职责权限,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方面,重点防控重大事项决策时不调查、不研究、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或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在干部人事任免方面,重点防控不按程序、标准和要求聘用干部,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评先评优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三)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方面,重点防控不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相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相关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进行审批和许可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四)在基建和物资设备采购方面,重点防控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决策,收受商业贿赂和回扣等问题。
(五)在财务管理和学校收费方面,重点防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开支不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六)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重点防控义务教育阶段违反按施教区就近入学原则招生;高中阶段违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学籍管理中不按规定为学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发放毕业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七)在学生资助方面,重点防控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或者截留挪用国家助学金;借贫困生资格审查把关、学生资助款发放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八)在办学行为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重点防控学校违反省“五严规定”的行为,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收受回扣,进行有偿家教,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金(券)等问题。
(九)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重点防控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消费、公款旅游、中午饮酒等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风险教育
1.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理论学习与廉政文化渗透相结合,通过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教育,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知风险、不冒险。
2.加强教职员工廉洁从教教育。立足教职工思想道德实际,大力开展师德师风、道德讲堂、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教职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及武进区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加大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从制度上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3.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按照廉洁文化进校园“五有”的要求,落实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和廉洁教育等制度,利用环境教育、警示教育、形势报告、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征文(心得)交流、学生社团、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廉政文化和廉洁教育,构建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廉政风险制度
1.建立完善科学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完善《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武进区学校、幼儿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讨论,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查处“帐外帐”和“小金库”。完善《武进区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监管。
3.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辞职、回避、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备干部管理、领导干部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区管校用”工作机制,逐步加大力度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挂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4.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武进区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招生形势,及时制定招生纪律规定,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和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操作。严格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监察,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维护招生录取公正、公平。
5.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幼儿园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普通公办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复读生等并收费。严格执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计【2016】20号】),严肃查处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的问题。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6.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加强小额工程(含维修工程)及技装部分设备的招投标管理。防止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
7.落实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参与、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深入开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明确公开操作规程,拓展公开渠道,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8.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区实施意见,制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严查“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和“会所中的歪风”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述职述廉、组织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廉政提醒”“廉政谈话”等制度,在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能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创新监督载体,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
2.突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权、基建和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和收费、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监督,防止工作失职、渎职,防止考试工作的失密、泄密。通过定期审计、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教育系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3.加强行风监督。全面落实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开门评议,主动接受基层单位、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努力形成防治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机制
1.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各学校及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清理和规范工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招生及收费、教职工职称评聘和师生的福利及奖惩等方面,要认真制定工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把办事程序和风险排查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实时监控,健全完善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并实行集中管理。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迹象,本着“实事求是,抓早抓小”的原则,及时采取批评教育、函询质询、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并适时查处。
四、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风险预警的一种管理手段,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及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推进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逐级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学校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学校、科室的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搞简单的统一模式。要根据不同环节的廉政风险特点,认真研究分析可能产生的原因,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动态监控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强化问责。教育局将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问责机制,对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并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挂钩。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