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校园及周边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武进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综治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着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技防设施改造升级,认真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举措,继续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大力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区教育现代化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建设,结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适应新形势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健全镇(开发区、街道)、社区(村)和学校相关工作机构和区、镇(开发区、街道)、学校及周边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
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组织制度和工作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的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协作共同体,大力增强综治工作合力,做到依法履职,协同配合,保障我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工作例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交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措施和办法,大力提高解决校园周边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能力,逐步完善各成员单位间合作协调机制,打造校园及周边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3.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学校在校园内部综治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和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争创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
4.积极推进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2018年要继续推进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综治、公安加强组织部署,进一步完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区学校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各校要按照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把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找准差距,创新工作举措,突破重点难点问题,按创建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改造升级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不断健全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工作台帐,全面提高校园日常综治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各片区学校要相互交流促进,先进对后进要起到帮带教作用,促进整体提升,努力争创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
5.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及“回头看”工作。全区有关学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平安校园深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教办〔2018〕8号)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区、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预申报、研究制定方案、对照标准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在9月5日前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并向区教育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教育局将会同区综治、公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考核组,于9月6日起对申报各校统一进行区级检查考核,汇总情况后于9月20日前正式向市教育局提请复查验收。同时,区教育、综治、公安部门将按照市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回头看”工作,积极指导督促全区已经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做好“回头看”准备工作,并于10月中旬开展10所学校的“回头看”检查考核工作。
6.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保障基础建设。教育、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对《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障标准(试行)》的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各校要继续查漏补缺,持续加强本校安全保障标准建设,突出人、物、制度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完善安防、消防和水电气等安全保障设施设备,重点要完成校园技防设施的改造升级任务,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各校要逐步建立健全并执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日常安全防范措施,构建安全综治工作日常管理的新常态。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综治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各岗位安全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把各类人员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法制化进程。
三、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7.完善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省、市贯彻意见,加强全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与学校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排查整治隐患与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督促检查、集中整治、安全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执法联动、限期治理和社会参与监督及满意度调查等制度。每年组织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校及校园周边安全形势进行定期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的相关职责,根据各校排查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落实好校车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责成专人分片包校,落实有关校园周边治安管理责任,要开展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治有关隐患和问题。同时要与学校建立健全双向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和快速反应联动整治机制。
8.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日常管理职责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日常监管的职责。卫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学校采取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对学校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在学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采集机制。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大气、土壤、水体环境安全的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为学生和家长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综治、市场监管、文广新、城管等部门要落实职责,加强对校园周边特别是学生安全区域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
9.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维护校园安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和警力配置,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要继续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大力铲除校园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滋扰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指导督促学校继续完善上下学交通“一校一方案”,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努力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无序状态;交警部门要坚持选派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学校要动员教师、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护学岗”建设,协力开展护校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配合交通部门从严查处“黑车”、“非法接送车”、农用车、拼装车等接送学生,阻止家长用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等集中接送学生;学校要协调城管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校园周边动态和静态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学校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
10.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工作,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部门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11. 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组织指导学校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狠抓防溺水安全措施的落实,开展全面排查和安全巡查,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管控,督促相关部门在水塘、河边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全面消除易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强化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继续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妥善保管好家长签字回执,让家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承诺。
12.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指导各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信访、矛盾调处、舆情处置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维稳工作。加强维稳信息监测和研判,经常排查校园教学管理、后勤服务、教职工待遇等方面和涉校涉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溺水事故、食品安全、黄赌毒、学校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以及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情况,随时掌握并化解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3.积极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校园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安全防范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教育防范措施。一是开展特殊体质学生情况筛查关爱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预防意外伤害、自杀、猝死等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落实学生请假、销假和点名制度,随时掌握未到校和非正常离校学生的动向。值班人员要加强对课间、放学、集会等人员集中时段的值班巡逻与人员疏导工作,严防踩踏事件发生。三是加强体育活动及体育设施管理,落实体育活动安全保护措施,在体育课活动前要讲安全注意事项,并限制或禁止身体不适、体质较弱和有潜在疾病的学生参加有关活动。四是加强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要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健全并落实行政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和管理制度,在每一层楼出入口等重要位置要安装技防监控设施设备,并有专人负责守护。五是加强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及大型活动管理,严格报告备案制度,完善相关预案,落实好防范保障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14.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各校要研究制定各种校园突发事件预案,进一步完善校园防险避灾、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大气污染、恶劣天气等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在校内及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时,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沉着应对、稳妥、有效处置。
15.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公安、安监等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学校及相关方面有责任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强案例指导,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明确学生监护人的职责。针对当前在校师生非正常伤亡的意外事件,公安、司法、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调解处置机制,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及时依法赔偿,理性化解纠纷;如有伤亡者家属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坚决予以制止,并综合运用多种举措,联合多方力量,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16.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办〔2018〕6号),把安全教育平台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手段,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武进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武教办〔2018〕10号)要求,开展好2018年度的安全教育工作。区教育局将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非正常死亡人数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安全教育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尝试建立安全教育教研机制,分析学校常见安全问题,精准确定教学内容,科学设置教学计划,加强对安全教育授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教师的安全教育授课水平;建立典型引领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总结安全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全面推广,提高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教育”工作,使广大师生随时随处可学安全知识;持续完善监护人安全责任提醒落实机制,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通过专题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及时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
17.加强安全法制等宣传教育。各校要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进一步组织学生重点学习《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并做到与课堂教育、日常德育工作、社区教育相结合,做到教材、教案、教师、课时“四落实”;要认真谋划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利用综治宣传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日、法治宣传日等时机和重要节假日、寒暑假前,深入开展安全法制主题教育,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针对春季、重要考试前等特殊时期,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落实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和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到学校上2次教育课,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做好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等安全教育,开展征集消防安全教育示范课活动;公安、市场监管、卫计、消防等部门要经常与学校开展互动,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经常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反邪教、反毒品方面的宣传教育。
18.开展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学校领导和安全保卫干部、教师职工安全专题培训,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校要按标准配齐配强学校专职保安员,加强保安员教育管理,完善保安员聘用上岗制度,建立健全保安员基础知识、技能、值勤规范培训制度。公安部门要指导学校对安保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反恐防暴培训演练,努力提升保安员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19.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联系和互动。进一步完善家校互动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校讯通、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雷击、防诈骗等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提醒,特别要针对学生溺水等意外伤害多发季节和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通过发“告家长书”并保管家长签字回执的办法,使家长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当地社区(村)关工委联系,相互配合,开展教师进社区(村)活动,实现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把未成年人教育进一步延伸到家庭、延伸到假期、延伸到社会,努力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的指导教育管理,大力营造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良好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