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主体的多无元化。
改变过去只有老师能评价学生的状况,学生将参与评价,反思自己的学习状况,家长也可以参与评价,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可以相互评价,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形成师生评价,生生评价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2、评价内容的全面化。
评价要依据《标准》要涵盖知识素养各方面的内容又要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探究的方法与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
3、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单纯的书面测验和考试已经不能适应新课程的发展,改变单一的应试考核制 采取考试方法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采用实验或实际操作方式考核学生的创造能力最后作出综合性的评价。
4、评价时机的全程化。
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因此评价要伴随于教学过程之中。教师随时关注学生在课程上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鼓励性和指导性评价。对于评价结果:我们建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呈现,以定性描述为主。定量评价可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描述可以采用评语的形式,更多地关注学生已经掌握了什么,获得了哪些进步,具备了什么能力。使评语结果有利于树立学生学习数学的自信心,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促进学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