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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庄如梅)
发布时间:2023-02-2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庄如梅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现在的孩子从小受到的赏识都比较多,鼓励、赞扬的话语伴随着她们。当孩子犯了错时,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怎样教育孩子,说得得轻了没效果,罚得重了伤感情,这反而成了一个难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对此,我非常赞同,教育是需要适度惩罚的。
       从古至今,从西方到东方,几乎所有的教育思想中都对惩罚的教育意义有肯定而明确的认识。小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弱,自控能力不强,难免犯下错误,养成坏习惯。而惩罚就是为了改正错误和改掉坏习惯而设置的。犯了错误,就要承担后果,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大多数孩子在经过惩罚之后,都能够吃一堑,长一智。
       如果学生犯了错,不惩罚,不光不能让犯错的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其他遵守规定的学生也是一种不公平。
       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惩罚与教育上的不民主、对学生的摧残行为划等号。作为教育工作者,对犯错的学生进行合理的惩罚,有智慧的惩罚,对孩子提高自控力和意志力肯定会有积极的作用。
       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我认为惩罚的办法是需要量人而行的,根据孩子的耐受度和个性采取相应的惩罚办法,才会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有的可以用“替换法”。比如,适当给孩子相应的劳动任务,特别是对于不喜欢劳动的孩子,这种方法就更加有效了,不但教育了孩子,还同时让孩子在惩罚中学习了。这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有的可以用“取消机会法”,比如适当剥夺孩子的一些期待的待遇,比如说取消当“值日班长”的机会,取消参加集体活动的机会等,让学生达到相应的条件才能给予他这种待遇,学生为了争取到这样的机会就会自觉的改变自己,提高自控力。
       还有对于那些特别内向的学生,可以适当给予孩子处罚的缓冲期,也就是说事不过三的做法,和学生提前预知规则,如果孩子犯了,开始给予适当的提醒,其次警告,最后还是明知故犯,那就是惩罚了。一般来说在缓冲期内学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力会使其自己改正。
      赏罚分明,才会树立威信,使学生真正的听从教导。我想说,有惩罚的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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