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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小学意识形态责任追究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2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张林亚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巩固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一)学院党支部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应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履行把握正确方向责任,履行好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责任,履行好加强网上舆论工作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管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责任。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和任期管理,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主要领导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树立“没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最大的失职”意识。党支部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重点工作亲自督导。意识形态工作实行“党政同责”,校长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既要抓好日常行政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三)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领域相关成员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持重心下移,深入一线指导、督查、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由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教研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我校在党建、维稳、综治、政法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各科室要定期向学校负责人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内容通报。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把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支部和学院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工作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对学校党委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舆论宣传、重要舆论引导、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

2.处置应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不带头、不靠前,不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失误并产生不良影响;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辖师生、党员干部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不良影响;

5.管辖范围内网络媒体出现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6.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不良影响;

7.管辖范围内使用网络平台发布通知、图片或视频、组织网上报名、研讨、投票、发表意见建议等,出现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渎职情形。

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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