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区教育工作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本单位根据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架构,完善阵地管理办法,并严格开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城东小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教育“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教育系统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学校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要坚持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对重大敏感时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等要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具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教育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第二条 健全落实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学校课程中心要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杜绝一切触犯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的事件发生,要加强课堂观摩、作业检查、教案检查等日常教学常规管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要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制度和教学过程管理制度,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要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二)认真做好教材的内容审查。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各类校本教材的审查、出版、选用、修改和完善工作,在教材文字的编撰、插图的设计、案例的选用、习题的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带有错误倾向性的引导、错误思想和观点在教材中出现。
(三)严格各类文化活动管理。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学校举办的各类主题活动、仪式教育、研讨会、沙龙、讲座、论坛、展示等实行党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对举办的上述各类活动强化过程监管,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各类涉外教育交流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程序。
把开展好“四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结合“七一”党的生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红色资源、阵地资源的整合利用;结合加强“三‘诚’润心”党建品牌项目建设,认真规划、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从严从实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从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本单位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五)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广播、宣传橱窗、电子屏和其他各类宣传载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做好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节日以及健康校园文化、师生风采风貌的公告宣传,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
(六)加强各类师生社团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师生社团管理制度,实行社团成立审批,并依据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社团实行分类管理。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和外聘社团指导老师的监管,深化社团的育人功能。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坚持面向师生开展“树立正确宗教观,防范宗教渗透校园”的教育与引导。
第三条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优选配强学校中层干部,把好选人用人关。将忠诚于党、乐于奉献、勤勉务实、业务精湛的优秀人才选配到关键岗位。持之以恒抓好党员的培养教育和教职员工的思想引领工作。打造高素质宣传工作队伍,做到队伍有人管、阵地有人守、工作有人干、舆情有人察。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和课堂教育教学管理、教材内容审查、文化活动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按制度机制规范运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实。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学校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三会一课”学习、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单位教师、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把握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上级部门若有新的规定,按上级部门新规定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