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筱艳(13401321286)
副组长:唐文亚(13809073072) 华丽(13961296790)
组员: 王琴 陈晓笺 陈霞 邵雪近 王红娟 杨云娟 徐小萍 牟琳
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筱艳(13401321286)
副组长:唐文亚(13809073072) 华丽(13961296790)
组 员:王 琴 陈晓笺 陈 霞 邵雪近 王红娟 杨云娟 徐小萍 牟琳 谭萧萧
各班班主任
(三)防控措施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坚决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等。
2、严格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保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需贴有标志,并务必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的要求。所用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须熟透,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之间均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后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5、食品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及时检查治疗。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定期到食堂进行卫生等检查,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学校与食堂签订卫生安全责任状,明确要求。
8、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上报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
9、造成食物中毒时食堂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10、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堂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区卫生所或就近医院(马杭卫生院86701199),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五)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六)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的食物中毒源,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七)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杨筱艳:13401321286 马杭卫生院: 86701199
唐文亚(13809073072) 区卫生防疫站:89856925
华 丽:13961296790 区 教 育 局: 86310374
王 琴:13912313379 急 救 电 话: 120
新城派出所:8631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