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本书,书名叫《怪作家》——名字还真有点儿怪。作者约翰逊对著名作家的爱好有持续探究的兴趣,阅读了大量的资料,完成了这本十分有趣的书。
《怪作家》开篇就说:“作家们是一帮很古怪的家伙。”某些作家的癖好实在让人好奇。书中有这样几个例子:
有位作家喜欢在户外写作,将树林当作书房,常常倚着树干,膝盖上放一个便笺簿,35岁,就这样在德国的黑森林地区过了几个月,在这个开阔的、发出飒飒叶子声的地方,写就了第七部长篇小说《亚伦的神杖》。不只是在德国,他还在英格兰一个礼拜堂旁的农舍里,坐在一棵苹果树下的椅子上写作;在意大利加尔加诺的柠檬树林边,在墨西哥的湖边柳树下,在一株巨大的五针松下写作……树林是他的书房,树是他倾诉与依靠的对象。他,就是著名的作家劳伦斯。
另一位作家特别喜欢饮品,咖啡是他写作永恒的伴侣,是他写作时的对话者。他通常晚上十点上床,凌晨两点在闹铃声中醒来,星光闪烁,别人还在熟睡,他却文思泉涌,笔下流淌出泉水般的文字。如果咖啡浓度不够,他还要加上其他成分;有时应急,甚至直接嚼咖啡豆。他,就是写成辉煌巨著《人间喜剧》的巴尔扎克。
作家们还有其他的“怪癖”:大仲马用三种颜色的纸来写作——诗流淌在黄色的纸上,小说驰骋在蓝色的纸上,其他类型的文章则在粉红色的纸上展开。席勒在书桌的抽屉里放满烂苹果,闻着这刺鼻的气味,他的写作激情迸发,烂苹果成了他的依靠,而他写成的《审美教育书简》却散发着特有的芬芳。还有个“怪家伙”——爱伦·坡,写作时常将一只猫放在肩头维持平衡……
真的,他们是一群“怪作家”。他们的“怪”,是他们的独特性,独特的写作方式,独特的写作习惯,在独特的情境里唤醒自己的灵魂,激活自己的灵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而风格是一种习惯,映射的是一种修养。换个角度看,这些“怪癖”都有浓浓的“人间烟火味”。拥有这些“怪癖”的作家们以他们独特的方式贴近生活,从生活中获取启发,生活是他们的导师。
而我们教师呢?我们的语文教师呢?允许不允许一些语文教师也有自己的癖好?我以为应该允许,对一些无伤大雅的“怪癖”还应该保护,甚至可以提倡。道理比较简单。其一,语文教师也是创作者,他要对语文教材进行创造性的开发,整合各种教学素材,转换成自己的教学资源,进而转换为学生的素养。实质上,语文教师也是小说家,是诗人,是作家,他也是在创作一个个故事、一首首诗歌、一篇篇散文。他们应该去大胆地写作,勇敢地创作。其二,语文教师进行的是创造性教学,应该给他们一个足够大的个性发展空间,让他们自由地想象,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备课、上课,追求并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风格。其三,语文教师应在实践与研究中走向最高境界——随心所欲但不逾矩,实现有规则的自由。有个性的教学更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
不过,小学语文教师毕竟是小学教师,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接受启蒙的少年儿童。儿童们需要有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