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班级室舍等财产的管理工作,提高使用率,防止损坏散失,减少维修经费,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以下制度:
各班主任、各室专职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把爱护公物纳入考核学生行为品德的一个方面。
课桌椅实行一年定人承包制,各室、舍按学校统一编号造清册,固定使用,正常维修由总务处统一安排。
各室、舍财产固定后,不准随意搬出教室。如因特殊情况借用,须征得班主任和总务处同意,方可借调,并及时做好归还工作。
及时关、锁门窗,特别是节假日。
做到教室走廊等内外墙上无乱涂、乱写、脚印、球印、污损现象。禁止踢、撞门、翻窗。禁止室内外追逐、打架及一切可能损失公物的活动。
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无实际情况要加重处罚;公物损坏又找不到损坏者由所在班集体承担赔偿。
各班、室要经常检查本班财产,有损坏现象及时填写报修单,交总务处处理。如没有发现或迟报等,失职原因造成无法赔偿应有各室、各班主任负责赔偿。
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各班、室爱护公物情况进行一次量分评奖。
武进区城东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