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城东小学创建“平安校园”议事制度
为了加强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通报上季度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情况,及时总结解决问题。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 研究防范措施,部署工作要点,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沟通创建情况,交流创建信息,总结上月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讨论研究需要共同决定的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决定需要共同商议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4、研究安排本月的重要工作。
二、议事规则
1、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集体领导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时,行政领导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及时向会议报告。
2、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又要认真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一般工作由分管同志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听取校长意见后再处理,如有必要即提交会议或相应会议讨论决定。
3、对于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分管领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业务性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前组织进行分析论证,做出评估。
4、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努力在认识上达到一致,再由集体讨论决定。
5、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该经过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复杂情况和问题要反复比较鉴别。要注意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决策时应以校长的意见为准。如发生重大分歧,可暂缓做出决议,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校长的意见执行。
三、决策实施的要求
1、学校领导必须维护和执行会议的决策,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与之相悖。会议决定重大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落到实处。
2、会议的重大决策一经做出,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经校长同意,由会议决定。
3、对会议决策的实施,学校要跟踪调查,反馈信息,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必须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