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平安校园”创建议事制度
创建“平安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学校内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在校生违法犯罪,实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为根本目的,为搞好“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贯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要求,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议事的范围和内容:
1、城东小学“平安校园”创建计划与方案。
2、“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定。
3、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及安全保卫小组人员确定。
4、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制订与具体实施。
5、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确定与分工。
6、安全、消防、技防设备添置。
7、安全工作检查、督导。
8、安排安全专项检查与活动。
9、每学期安全工作总结。
10、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
11、领导带岗值班与值班人员确定。
12、安全工作考评方案制订考核、奖惩事宜。
二、参加议事人员。
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三、会议主持人与地点:
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由“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一般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织并主持。
四、会议决策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