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 火 措 施
一.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危害,保护全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的法规,制定消防规定如下:
二.建立学校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部门的防火负责人。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防火领导小组与部门防火负责人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四.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防火安全,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讨论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研究和决定消防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要事宜。
2、对学院各部门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整改或上报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订应急火灾事故的紧急措施。
4、组织领导各部门人员,参加学校开展的灭火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使学校人员都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各类初起火灾,会报警,会火场逃生。
5、负责督促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新和维修,定期对本单位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和损坏。
6、当有火情发生时,组织扑救本单位发生的各类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五.各科室的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1、在学院防火领导小组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防火、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2、按照学校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各项安全工作。
3、认真做好防火、防范检查工作,坚持日检制度,发现存在的火险隐患、防范漏洞,及时采取措施或报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防止火灾发生。
4、掌握和了解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基本的火场救生、逃生能力,增强“自护”能力,自觉服从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从根本上做好具体防火工作。
六.学校要严格用火用电制度,合理统一敷设用电线路,杜绝乱接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各部门防火负责人负责管理实际的用火用电,并对线路要做定期检查。
七.对种类易燃物品,使用者必须承担安全管理物品和规范操作的义务,对违反操作引发事故的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武进区城东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