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小学购物审批制度
为了使有限的教学经费发挥它应有的效益,在坚持教学服务的前提下,统辞行兼顾,计划用款,努力管好、用活学校经费,以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学校物资的购买审批手续作如下规定:
1、坚持计划用款,各部门采购物品应编制有关计划,并分轻重缓急,急之先办,按计划分布实施。
2、各部门购买物品前填好申报单,在填写申报单时应写明物品的数量、规格、用途,初步估价,由分管部门领导审核,交总务处统一购买。
3、物品购回先办理入库手续,需要时经有关管理人员办理领用手续,签字负责管理。
4、超计划用款或特殊急需要以及金额较大的购物开支由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5、采购人员购物时,应有二人以上同时在场,购物时应努力做到货比三家,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公道的价格,严格禁止损公利己。
6、食品采购。为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食品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经学校总务处负责人员验收。
7、财务室在报销发票时,发票应有经办人签字,有关负责人审核,校长审批,发票方可入帐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