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关于学校食堂票据管理及账户处理的意见
根据区财政、区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区学校食堂票据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区管学校食堂收入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使用《常州市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支出按往来款指标管理要求根据进度拨付至原食堂账户明细列支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将几点思考告知如下:
一、 自2013年9月1日起,学校食堂收入全部解缴区财政专户,统一由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财务处使用《常州市结算资金一般缴款书》电脑收据作为食堂收入凭证(包括两所完小)。
二、 支出按往来款指标管理要求根据进度拨付至马杭中心小学食堂账户明细列支,中心校与两所完小每月月初将上报中心校财务处当月食堂用款计划,中心校财务处再汇总上报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等资金拨回马杭中心小学食堂账户后再按照审核通过的原始发票明细列支。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只有发放工资及购买不超过1000元的零星开支才能使用现金支付,其他一律只能使用转账支票支付,因此中心校与两所完小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三、 中心校与两所完小的食堂账户处理将由中心校财务处统一账户处理。
马杭中心小学教育集团财务处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