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制度
1.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1采购进货是食堂经营的第一环节。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首先把好质量关。绝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和有异味、感官性状不好的原材料及生熟食品.同时要有强烈的索证意识和成本意识。必须严格实施索证制度。对所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肉类等,每次采购时必须向对方索取检验或检疫“合格格证”。采购干货要注意标识上的保质期.不能采购过了期的干货,同时要有成本意识,设法选购物美价廉的新鲜食品和蔬菜,保证食堂各种供应.
1.2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
1.3食品进货应当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肉类、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等。必须向被购入方索取肉品检验合格证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1.4对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有权拒收。
1.5对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治病性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有权拒收。对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食品污染的以及用污秽不洁容器具造成食品污染的,有权拒收.
1.6拒收掺假、掺杂、伪造、p牌、超过保存期限,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
1.7己验收合格的食品应用清洁或专用的容器包装,盛放肉类及其它容易受污染的鲜嫩食品不得落地。猪、牛、羊肉应做到无毛无血,无粪污,并不带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
1.8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在合格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
1.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2.食品仓库管理
2.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2.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2.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2.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2.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2.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2.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另外,所有原料进、出库都有专人拍照上传“阳光食堂”监管平台。
武进区城东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