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城东小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配合学校规范校园停车,建设文明校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出如下机动车管理协议:
1、教职工机动车辆一律应在规定时间段(早晨:6:30~7:30 下午:4:30~6:00
),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占用学校学生活动场地。
2、机动车进出校园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应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学生和非机动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鸣喇叭。
3、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注意错时,应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或放学时的高峰时间;上班期间临时进出,必须听从门卫指挥。
4、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或试车。
5、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
6、教职工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因操作不当,对造成学校相关财产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7、学校门卫有权对进出校园进行检查,对携带物品出校须持有学校服务中心开具的物品出门证。
经仔细阅读,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学校上述规定条例。
常州市武进区城东小学(盖章)
车主(签字): 学校代表人:
年 月 日